{"id":"507193","toptitle":"","toptitle_color":"","title":"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探索与展望","title_color":"","subtitle":"","subtitle_color":"","crtime":"2025-11-19 10:04:03","condition":"来源:中国人口报","thumb": ""}
■ 文/马志越 陈艳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人口问题是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新的人口环境和条件。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已然上升为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升家庭幸福指数、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实践探索
完善政策体系,构建生育支持“全周期护航”机制。生育支持政策不是阶段性政策,而是一个着眼于家庭全周期需求的服务保障体系,包含生育服务保障、经济补贴保障、劳动就业保障等方方面面,且各方面之间相互关联、缺一不可。这就要求各方加强协调配合,让各项支持政策形成合力,更好地保障群众生育权益。从地方实践来看,今年以来,各地纷纷发布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措施,围绕生育、养育、托育、教育等方面的“痛点”,通过“组合拳”式发力,实现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从“支持生育”向“全周期护航”延伸。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区制定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有意识地强调了“全周期护航”理念。例如,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的《攀枝花市“五位一体”生育友好集成改革的十二条措施》,强调探索建立婚恋、孕育、生育、养育、托育、教育等全过程、全周期、全生育链的激励支持政策,加快形成孕、娩、养、育、住“五位一体”生育友好集成式改革成果,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以精细化服务破解“带娃难”困境。作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在实践中坚持普惠性、共担性、专业性、系统性四个原则,有效减轻家庭的照护负担,帮助职场父母平衡工作与家庭。例如,北京市、浙江省温州市、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等地纷纷推出托育服务地图,为广大育儿家庭查询托育服务信息、获取托育服务提供便利。再如,为降低家庭育儿成本并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广东、海南等省份发放托育服务消费券,进一步提升托育服务可及性和家长获得感。
住房与就业领域双轨发力,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当前,在家庭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方面,“没钱、没时间”是部分家庭面临的现实障碍。特别是在高房价、通勤距离远的大城市,这种现象尤为严重。对此,各地针对住房、就业等方面,纷纷出台多项针对性扶持政策,强化多元帮扶,为育儿家庭解忧。2024年11月,湖北省武汉市出台政策,对在武汉市新城区(含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分别给予6万元、1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为营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上海、浙江等省份打造生育友好就业模式。例如,上海市支持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工作方式灵活、工作环境友好的岗位设置为“生育友好岗”,原则上提供给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
构建新型婚育文化,从观念革新拓展到社会氛围营造。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是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关键一环。近年来,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在全国范围内分别推进了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婚育文化建设工作,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各地还通过创作文艺作品、依托风景名胜打造宣传阵地、指导修订村规民约等方式,培育积极向上的婚俗文化。
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发展进路
一是政策统筹形成体系合力。各地应充分认识到生育支持是系统性工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将生育支持政策与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社会政策充分融合,形成全面且多维的政策支撑。进一步加强以家庭需求为导向的政策设计,厘清从生育服务到社会环境的政策支持脉络,有针对性地满足不同类型家庭的生育需要,更好地维护群众生育权益。
二是多方联动提升政策效能。一方面,要建立起部门协同发力的制度保障,条块结合。在托育服务领域,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推动实施的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就是部门协同的缩影。另一方面,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服务供给。比如,政府通过政策、资金等形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开展托育服务、生育服务宣传等,出资源、出智力,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再如,在托育服务方面,由政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发放托育服务补贴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开办社区公益性托育机构,这既可以弥补服务资源不足的短板,也可以加强对社会办托育机构的规范管理,确保服务质量。
三是完善全链条支持,精准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针对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高等难题,构建覆盖生育、养育、教育全周期的支持体系。在生育支持环节,加快实现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全面提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障水平,积极推动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全额保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将适宜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基础上,探索对多次辅助生殖失败的家庭给予专项补贴,以此减轻中低收入家庭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做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新生儿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纳入民生实事,实现“出生即参保、待遇即享受”。在养育支持方面,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生育成本共担机制,通过稳岗返还、社保费减免、就业补贴等方式,将部分生育成本转化为全社会共同承担的成本,从经济层面破解家庭“生不起、养不起”的困境;加强对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在条件许可时探索建立育儿补贴标准与物价、收入水平等挂钩的动态增长机制,提高补贴标准,并通过社保卡直补等方式简化发放流程,降低行政成本。在教育支持方面,鼓励各地根据学龄人口变动情况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逐步推行学前教育免费政策,制定实施多孩子女同校就读的具体办法,同时深入落实“双减”政策,减轻家庭教育负担,缓解家庭教育焦虑。
总的来看,各地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既有做法,既是应对人口结构深度转型的主动作为,也是增进家庭福祉的生动实践。各地从民生痛点与家庭需求出发,在政策协同、服务供给、成本减负、观念引导等方面的探索与尝试,不仅切实缓解了家庭在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的现实压力,更在提升生育意愿、平衡职场与家庭关系、营造包容友好的社会氛围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家庭带来了看得见的福利,让“生得起、养得起、育得好”的愿景逐步成为温暖日常。
展望未来,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仍需要在总结地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深化,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系统性与协同性,加强生育支持与住房、教育、就业等领域的政策衔接,破解“政策孤岛”问题;需要持续推动部门联动,厘清职责边界,将政策红利落实到位;需要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在普惠托育、生育服务、文化宣传等领域形成企业担当、社会组织协同、个人积极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可以期待的是,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质量与水平的不断提升,将转化为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切实成果,为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人口根基贡献力量。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5CRK003)和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HBSKFZ25QN1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河北工程大学管理工程与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