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510326","toptitle":"","toptitle_color":"","title":"严格规范跨部门数据流转","title_color":"","subtitle":"","subtitle_color":"","crtime":"2026-04-17 08:12:29","condition":"来源: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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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德斌(职员)
“病驾”危害不亚于酒驾,因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一直是道路安全的隐患。借助大数据联动医保、药监信息,提前锁定高风险人群并预警,较事后查处更具效率。需要注意的是,善意的初衷不能逾越隐私保护的法律红线。
购药、就诊记录属于医疗健康信息,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医疗健康信息为敏感个人信息,处理需遵循“特定目的、充分必要性、严格保护措施”,原则上需取得个人单独同意。交警部门跨部门调取居民购药数据,虽出于公共安全考量,但目前尚缺乏明确的法律或行政法规授权。
此外,仅以购药记录为依据发出预警,存在合理性瑕疵与误伤风险。购买助眠药不等于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可能是为治疗短期失眠、备用药物,甚至是代家人购买。仅监测购药记录,未结合用药频次、剂量、医学诊断,便触发“注销驾照”预警,容易导致误判。驾驶机动车是不少人的生活与工作刚需,因一次购药就被预警、需自证清白才能保留驾照,既易引发不必要的恐慌,也违背“过罚相当”“最小侵害”的执法原则。
大数据时代,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单选题,而应在法治框架下寻求动态平衡。要让技术治理既守安全底线,又护隐私红线,建议通过修订法律法规或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交管等部门调取公民医疗健康信息的法定情形、审批程序、共享范围,确立“最小必要”原则。同时,应严格规范跨部门数据流转,建立数据查询、使用全程留痕与追责机制,严防数据泄露与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