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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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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特约记者郝金刚 通讯员马强)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出台《公费医学生岗位导师制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建立“传帮带”长效机制,系统性提升公费医学生的临床技能和职业素养,为其成长为“小病善治、大病善识、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合格基层“健康守门人”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方案...
本报讯 (特约记者郝金刚 通讯员马强)
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出台《公费医学生岗位导师制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建立“传帮带”长效机制,系统性提升公费医学生的临床技能和职业素养,为其成长为“小病善治、大病善识、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合格基层“健康守门人”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方案》,导师制的培养对象为所有新入职及尚在服务期内、在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的公费医学生,培养周期为1年。导师遴选标准严格,需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业务骨干或中层以上干部中选拔,要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及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并鼓励经验丰富的家庭医生团队长、上级医院下派专家等积极参与。导师与公费医学生将实行“双向选择”,确保带教匹配的精准性。
《方案》突出个性化培养,要求导师与培养对象共同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内容不仅涵盖理论与临床实践,还包括诚信教育、谈心谈话与生活关怀,旨在实现业务能力与人文素养的同步提升。计划备案后,双方将签订培养协议,作为过程管理与期满评估的重要依据。
在评估考核方面,《方案》设计了动态与期满相结合的科学评估机制。用人单位每季度进行动态监测,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培养期满后组织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将与公费医学生的岗位转正、职业发展直接挂钩。对获评“优秀”的导师,将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激励;对评估为“不合格”者将取消导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