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蕾 特约记者 姚秀军)近日,北京市药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北京市推动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建立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白名单”制度,探索多方联动、高效便捷、闭环管理、全程可溯的罕见病药品保障模式。
据介绍,该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白名单”,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药品进口企业3个“白名单”。经国家药监局批复后,对于纳入“白名单”的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由选定的药品进口企业保税备货,指定的医疗机构在国家批准的数量范围内可根据临床需求多次进口使用。其中,医疗机构“白名单”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遴选和认定。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白名单”由纳入“白名单”的医疗机构结合临床需求向国家药监局提出临时进口申请,北京市药监局结合国家药监局批准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进口情况汇总发布。纳入“白名单”的药品,试点期间可在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保税备货。药品进口企业“白名单”由首都机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负责组织遴选和认定。纳入“白名单”的药品进口企业,应建立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通关台账,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后,将一次进口的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分多次出区,并配送至相对应的医疗机构使用,可以保税备货模式开展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白名单”品种的存储、进口、配送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