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刘小毛 杨洪玲
作为国家首批长护险制度试点城市,四川省成都市自2017年7月启动试点以来,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改革思路,开展3轮改革实践。市域内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同步参加长护险,实现全龄覆盖、城乡一体、同城同待遇,所有重度、中度失能情形均被纳入保障范围,在基础护理、专业护理、辅助器具、照护培训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保障。截至目前,全市长护险参保人员超1910万人(含省本级参保人员),近12万人正享受待遇。试点以来,累计21万余人享受待遇,基金累计支付逾60亿元。
建立完善五大体系
秉持风险共担原则,以互助共济方式,建立稳定长效的筹资体系。城镇职工通过调整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以及财政补助的方式筹资;城乡居民通过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筹资。根据运行数据,城镇职工人均年筹资总额为228元,其中个人年人均缴费113元,约为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0.1%;成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25元、财政补助30元,总筹资水平约为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1%;儿童和学生(含大学生)个人不缴费、财政补助10元,筹资水平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可承受能力相适应。
构筑标准支撑框架,以多元融合方式,搭建科学公平的评估体系。成立由医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8部门组成的长护险资格评定委员会,依托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作为定点评估机构,组建评估队伍。组织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机构专家,创新形成适用成人、4岁至17岁、4岁以下3个年龄段人员的失能综合评估标准体系,实现评估标准全龄覆盖。将评估标准植入信息系统,经评估人员将采集的信息录入后,自动生成评估结果,运用评估指标与服务项目比对,实施大数据智慧监管维护基金运行安全。
聚焦百姓所需所盼,以稳步扩面方式,健全普适兼容的待遇体系。一是合理设置待遇标准,稳步拓展保障形态。结合失能人员实际照护需求及成本,按失能程度梯次设计支付比例。参保人员最高可享受每月1796元基础护理待遇,叠加10次专业上门护理服务和每年限额4800元辅助器具服务。二是分类设置服务项目,稳步拓展保障内容。稳步调整扩大项目保障清单,目前本市长护险可提供4类64个服务项目(产品)。三是探索异地待遇保障,稳步拓展保障范围。建立成渝地区长护险评估结论互认和省内长护险异地评估机制,保障本市长护险参保人员在重庆市和省内其他城市享受照护权利。截至目前,累计有千余名此类异地居住人员享受长护险待遇。
立足战略购买功能,以服务购买方式,打造规范可及的服务体系。一是建立规范化培训机制,打造专业服务队伍。创新建立居家护理服务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对于经规范化培训合格的人员,长护险基础护理服务按标准100%支付。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培训逾20万名居家护理服务人员。二是采用居家亲情照护叠加上门专业护理模式,培育照护产业发展。以居家护理方式满足失能人员家庭关系维持、精神慰藉等需求,同步提供机构上门护理服务,以专业技术服务满足失能人员专业护理需求,撬动上门照护产业发展。三是实行差异化支付机制,延伸服务供给半径。建立远郊农村地区的护理服务差异化支付机制,服务机构向远郊和农村地区提供上门服务的支付标准高于城市地区20%。
优化资源配置效率,以社商合作方式,构建高效精细的治理体系。一是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协同的现代化治理路径。将成都市辖区域分为9个片区,通过公开招标委托10家商保公司具体承办,鼓励商保公司竞合发展。二是建立高效统筹与职责清晰的科学化治理格局。对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机构等参与主体的职能职责进行明确界定。三是建立服务规范和智慧赋能的精细化治理模式。建立完善经办规程,规范经办流程和定点服务管理。建立智慧长护信息系统,强化对失能评估、上门照护服务、规范化培训、辅具服务等的在线监控。
8年实践成效显著
历经8年改革实践,成都市在制度体系、运行机制、产业培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统一长护险制度作出了积极贡献。
试点以来,居民对政策满意度较高。提供失能家庭需求量大的上门理发、全身清洁、压疮护理等服务项目,有效提升了失能人员生存质量。研究结果显示,成都市长护险制度至少降低失能人员家庭照料经济负担44.31%,参保人员生存时间较未享受人群增加2.08年。同时,制度从需求端撬动照护服务、健康保险等相关产业,引入失能护理、辅助器具等领域头部企业,促进银发经济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培育并发展入住类、上门类、辅具类、培训类等各类定点服务机构近400家,直接从业人员近8000人,间接拉动养老服务产业就业逾10万人。
试点探索走向成熟
下一步,成都市医保局将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要求,推动长护险在3年内从试点探索向统一制度全面转型。
统一筹资费率。按照建立稳定筹资渠道、合理设置筹资标准及分担机制要求,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抓紧研究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未就业城乡居民的长护险基准费率调整方案,尽快实现统一规范就业人员筹资费率。
调整评估模式。按照鼓励发展独立评估机构、建立健全评估服务费合理分担机制有关要求,对照国家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认真总结全市失能等级评估转型试点区(市、县)做法经验,及时修订完善本市评估管理文件,全面实现失能评估管理模式转型,促进评估机构规范发展。
优化待遇支付。按照合理确定待遇保障标准、规范待遇享受有关要求,持续开展适应长护险运行特点的支付机制研究,优化完善不同类型服务机构支付方式,鼓励其开展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
完善配套措施。按照完善经办管理服务有关要求,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完善长期照护师培训培养体系,推动长护服务队伍职业化进程,提升其专业化水平;在创新制定长护需求认定规范并率先获批地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完善基于长护需求认定规范的培训管理体系,推动标准率先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