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律师)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越来越受到民众关注。在渝北法院审结的涉新冠肺炎疫情侵犯公民隐私权纠纷案中,某营销公司未经当事人同意私自将购买进口白虾的消费者名单发布在其公众号中,名单包含了消费者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详细个人信息。法院认定此行为侵犯个人隐私权,原告要求被告在报纸和涉案微信公众号刊登书面道歉文章,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原告通过司法维权非常难得,显示出公民法治意识正在苏醒。不过,也有网友对判决提出异议:泄露他人隐私难道只需承担民事责任吗?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承担相应责任。另外,《刑法》规定,如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最轻的可处以拘役,最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述报道只是对此次事件民事责任部分进行了报道,至于相关行为是否触犯《刑法》,还需由司法机关判断该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大量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多次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数额较大以及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使用后,给公民造成经济上的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公民个人正常生活等情况。另外,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的不诉不理,其追责由公安机关收集证据,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民事主体无权起诉,但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照程序侦查并与检察院沟通,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
在此,笔者呼吁各方重视个人隐私及信息保护。不仅信息的发布者应当保持高度的注意义务,网络信息发布平台、转载和传播者也负有审查、注意义务,任何一方主体违反其所应当承担的个人信息管理、审查义务的,都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个人而言,如发现侵权行为,建议及时维权,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每一起通过司法程序维权的案例,都是对侵权者的有力一击。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越来越受到民众关注。在渝北法院审结的涉新冠肺炎疫情侵犯公民隐私权纠纷案中,某营销公司未经当事人同意私自将购买进口白虾的消费者名单发布在其公众号中,名单包含了消费者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详细个人信息。法院认定此行为侵犯个人隐私权,原告要求被告在报纸和涉案微信公众号刊登书面道歉文章,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原告通过司法维权非常难得,显示出公民法治意识正在苏醒。不过,也有网友对判决提出异议:泄露他人隐私难道只需承担民事责任吗?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承担相应责任。另外,《刑法》规定,如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最轻的可处以拘役,最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述报道只是对此次事件民事责任部分进行了报道,至于相关行为是否触犯《刑法》,还需由司法机关判断该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大量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多次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数额较大以及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使用后,给公民造成经济上的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公民个人正常生活等情况。另外,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的不诉不理,其追责由公安机关收集证据,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民事主体无权起诉,但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照程序侦查并与检察院沟通,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
在此,笔者呼吁各方重视个人隐私及信息保护。不仅信息的发布者应当保持高度的注意义务,网络信息发布平台、转载和传播者也负有审查、注意义务,任何一方主体违反其所应当承担的个人信息管理、审查义务的,都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个人而言,如发现侵权行为,建议及时维权,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每一起通过司法程序维权的案例,都是对侵权者的有力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