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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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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昌莲(职员) 3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娄勤俭介绍,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社会救助法、医疗保障法、托育服务法等,推动更多资源投向民生领域,让人民群众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随着生育支持政策不断完善,婴幼儿“谁来带、怎么带”已不再只是家庭私事,...
□ 汪昌莲(职员)
3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娄勤俭介绍,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社会救助法、医疗保障法、托育服务法等,推动更多资源投向民生领域,让人民群众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随着生育支持政策不断完善,婴幼儿“谁来带、怎么带”已不再只是家庭私事,也是社会公共事务。2025年12月,托育服务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我国托育服务法治化建设迈出重要一步。以立法规范托育服务,不仅是回应千万家庭“带娃难”的民生期盼,更是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托底保障。
长期以来,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面临“托不起、不敢托、不便托”的困局。草案围绕“普惠”与“安全”两大核心,打出制度“组合拳”:在供给端,明确将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鼓励用人单位、社区、幼儿园等多元主体参与,推动“托幼一体”“医育结合”等模式落地,打造“家门口的托育圈”;在监管端,设立机构准入许可和人员“黑名单”制度,要求强制安装视频监控,实行托育师资格考试与职称评定制度,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在保障端,提出财政补贴、税费优惠、家庭托育补贴等支持措施,让托育服务“价格合理、方便可及”。
草案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托育不是小事,而是关乎国家未来人力资本积累的大事;不是家庭的“私域责任”,而是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公共事务。从“家事”到“国事”,体现了国家对生育成本共担机制的制度化构建,也为女性职业发展、双职工家庭平衡工作与育儿提供了现实支撑。
立法只是起点,落实才是关键。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何确保普惠政策不“悬空”?如何防止补贴被挪用、服务质量“注水”?如何平衡监管与创新?这些问题考验着政府的治理智慧。湖北省武汉市探索搭建智慧托育平台,家长手机可查实时监控;上海市推行医育结合,妇幼保健机构专业指导托育机构……这些地方实践,既为全国立法提供了鲜活样本,也提示制度落地需因地制宜、协同推进。
托育一小步,生育友好一大步。当每一个“小不点”都能被专业、安全、温暖地呵护,当每一位父母不再因带娃而焦虑,生育才能真正成为家庭的意愿选择,并得到社会的共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