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发表文章称,目前全国至少有陕西、山东、成都等多个地方对村卫生室、诊所限制输液,预测今后将有更多的地方加入其中。笔者认为,对此类信息,既要持积极的肯定态度,也要理性鼓掌,从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角度出发,全面客观看待。
看病要输液、治疗靠“点滴”,曾经是我国基层医疗服务市场的一个常见现象,由此造成“三素一汤”滥用、医疗安全隐患增多等问题。从中央到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不断出台措施加强管理。
根据上述地方卫生部门发布的通知或管理办法,限制输液并非要求村卫生室、诊所不得开展输液活动,而是强化监管,在信息上报、前置准入、审批备案等方面做出要求。可以预见,各种措施的落实,对基层医疗机构输液乱象的整治将起到积极作用。
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部分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已经不开展输液,一些确有需要的患者需求受到抑制。部分患者为了治疗常见病,不得不前往更高等级的医院治疗,就医的便利性下降、成本提高。
因此,在基层医疗机构加强临床输液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的同时,要考虑农村居民,尤其是偏远地区居民的实际需求,不搞一刀切,在强化管理和满足合理现实需求之间找到平衡点。这个平衡点既要符合诊疗规范,又要将合理诊疗行为切实转化为基层医务人员的自觉行为。要实现这个目标,终究要靠合理的薪酬补偿机制、规范化的医学教育和培训、常态化的监管,以及深入人心的健康科普宣传等,而不是仅靠一纸文件。